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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时,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时,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dmin
2022-05-18
35
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时,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B、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C、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D、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
A,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故B的做法是正确的,答案应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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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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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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