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6万

admin2013-04-25  35

问题 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已知该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捐赠支出10万元,该捐赠通过希望工程捐赠给贫困山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允许税前列支的工资金额为80万元
B、允许税前列支的工资金额为96万元
C、允许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经费为11.2万元
D、允许税前列支的工会经费为1.92元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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