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干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admin2016-12-29  35

问题 甲乙干2001年7月20日(注:此前一天国际奥委会已宣布北京申办成功的消息)约定:如果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话,甲将赠与乙100万。该赠与合同

选项 A、合同成立时生效
B、2001年7月19日生效
C、永远不生效
D、效力未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五节中的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解除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有以下特征: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是当事人选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是合法的事实。其中“具有未来性”说明将已经发生的事实作为生效条件视为未附条件,符合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题中甲乙约定时条件已经发生,视为未附条件。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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