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男)与李某(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

admin2013-08-14  33

问题 何某(男)与李某(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某放弃继承权。
    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某与李某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某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某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
    2003年7月,何某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某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下列不属于何某与李某共同财产的有(    )。

选项 A、在婚姻存续期间何某继承的合法遗产
B、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受赠与的合法财产
C、在婚姻存续期间何某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营养费
D、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的合法劳动收入

答案C

解析 具体见《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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