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 )

admin2016-05-05  35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    )

选项 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的根据
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
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也属于辩论的一种形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民事诉讼法辩论原则的理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民事诉讼法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辩论的内容是案件事实及争议的问题,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达;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而不仅限于辩论阶段;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方便;人民法院对未在法庭上辩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据此,ABCD四个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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