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特点。

admin2021-08-09  28

问题 试述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特点。

选项

答案《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据此,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具有以下特点:(1)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而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4)经过补充侦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5)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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