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4-01-16
25
问题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
B、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
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3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
D、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
D
解析
A错,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B错,1998年的规定并没有被废除,依新规定,人民法院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的,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送达。C错,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而不是“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对,依第10条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w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评书艺人张某经多年搜集、整理,将一民间传说创作成评书《关汉卿》,同时录制成磁带。《关汉卿》在电台播出时,作家曹某逐段录音;并根据录音记录成书,出版了同名小说《关汉卿》,署名为曹某。对此,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的是:()
某装潢设计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涉嫌偷税被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其直接负责人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于某涉嫌偷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下列哪些说法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根据《海牙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下列哪些原因引起或造成损害,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张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常不孝顺,经常虐待其父亲,其父亲准备向法院起诉。张某听说后,就对其父亲讲,“我单位正准备提我当科长,你这一告我就完了”,于是其父亲放弃了起诉的念头,但是张某仍然不改,邻居劝说张某的父亲接着告,但张父是替儿子着想,继续忍受,坚持不
甲省省会乙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一部《关于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的暂行办法》(以下本题中简称《暂行办法》),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认为判决书作为法律适用依据的《暂行办法》与我国《产品质量法》严重抵触。按照我国《立法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下列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侵蚀性葡萄胎和绒癌均可发生于
王小二诉刘大兵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刘小兵为被告刘大兵的弟弟,故要求刘小兵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某建设工程设备购置费为500万元人民币,基本预备费9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万元,建设期利息55万元,土地使用费800万元,则上述投资中属于动态投资的为( )万元。
山岭隧道浅埋段施工中,严禁采用的施工方法是()
现场常用的基层处理方法主要是()。
(2020年)甲公司是一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依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采用经济增加值进行业绩考核。2020年公司净利润10亿元。利息支出3亿元、研发支出2亿元全部计入损益,调整后资本100亿元,平均资本成本率6%。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公
(1994年)设函数f(x)可导,且f(0)=0,F(x)=∫0xf(xn一tn)dt,求
He______workingtillhewasseventyyearsold.
Thefollowingisanapplicationletter.Afterreadingit,youshouldgivebriefanswerstothe5questions(No.56throughNo.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