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0-09-10  31

问题 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芳曾经占有过质物,质押合法存在
B、王芳已经不再占有质物,故质权已经不复存在
C、王芳无权要求刘林以该电动车变价清偿债务
D、若刘林还存在其他债务,王芳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答案A

解析 质权的特点在于要求移转对质物的占有。其必须与占有相伴随,一旦质权人不再占有质物,或者丧失占有,则质权将不复存在。本案中,王芳只能作为一个普通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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