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3-12-20
21
问题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结果不仅将乙炸死,还引起大火,烧毁房屋数间。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牵连犯
B、法条竞合犯
C、想象竞合犯
D、连续犯
答案
C
解析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的法律条文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法条竞合犯不属于罪数形态的表现形式,因而可以不予考虑。至于牵连犯和连续犯,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存在多个犯罪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只有一个(向乙所居住的楼房投掷一枚炸弹),因而不属于牵连犯和连续犯。甲基于炸死乙的意图,存在两个罪过(杀人的直接故意和放火的间接故意),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即投掷一枚炸弹),而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这属于想象竞合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u4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课的类型一般有两种分类,即根据教学任务和根据——来分。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了解和引进西方教育学主要通过()。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文化有修养和多种才能的政治家和商人,这种教育方式出现在()。
2003年教育学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这属于()。
关于在广告中简化汉字和繁体汉字混用的问题,我们必须重申,发现一个就要纠正一个,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若在广告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汉字,罚款是简繁混用的10倍。发现使用“谐音成语”进行广告宣传的,广告立即停播,并罚款10万元。对已经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可超过1
某县最后公选出来的十几名乡镇长,大都为官员之后。但经核查,他们当选符合相关程序,所以,公选没有问题。以下哪项对上述论证的评价最为恰当?
目前,要求私营企业为抽烟者和不抽烟者设立不同的办公区的法规是一种对私营部门进行侵犯的不合理法规。研究指出的不抽烟者可能会由于吸人其他抽烟者的烟味而受害的事实并不是主要的问题。相反主要的问题是政府侵犯了私营企业决定它们自己的政策和法规的权利。下面哪项
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是()。
刑法规定,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机试题
求函数z=xy在条件x+y=1下的极限.
对病毒性肝炎病人使用过的化纤织物,最好的消毒方法是
黄土汤的功用是
股骨干骨折髓内针内固定的明确指征不包括
根据现行税收规定,下列有关施工企业营业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给水工艺中属于深度处理的技术包括()。
2008年5月10日,某贸易公司签发30万元金额的汇票向建材厂购买建筑材料,委托A银行付款,建材厂持票后到某商场购物,将该票据背书给某商场。某商场为支付电器公司的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给电器公司。6月10日电器公司接收该汇票,向A银行提示承兑,12日A银行作
1995年颁布的()规定了我国中学的德育目标。
一则公益广告劝告人们,酒后不要开车,直到你感到能安全驾驶的时候再开。然而,在医院进行的一项研究中,酒后立即被询问的对象往往低估他们恢复驾驶能力所需要的时间。这个结果表明,在驾驶前饮酒的人很难遵循这个广告的劝告。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强地支持以上结论?
Choiceblindness:Youdon’tknowwhatyouwant[A]Wehaveallheardofexpertswhofailbasictestsofsensorydiscrimination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