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2017年一法学一论述一37题)
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2017年一法学一论述一37题)
admin
2019-06-28
29
问题
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2017年一法学一论述一37题)
选项
答案
(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2)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pK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汉朝的法律形式有()。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下列宪法中,最能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的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则属于()。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司法部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属于()。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
住宅不受侵犯还指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损毁公民的住宅。这些行为既侵犯了(),也侵犯了()。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
下列关于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2016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
2016年12月16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第55条第1款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该规定集中体现的法律
随机试题
防毒工作可以采取隔离的方法,也可以采取敞开通风的方法。()
口舌生疮,心胸烦热,口渴面赤,或小溲赤涩刺痛。当首选
对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病人的一般处理错误的是
患者,女,28岁。中切牙缺失,余留牙正常,咬合关系良好,要求烤瓷桥修复。经基牙预备后比色。下列哪个时间段内比色较好
关于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是()。
CPU输出数据的速度远远高于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为解决这一矛盾,可采用的技术是()。
爱德华个人偏好量表的设计采用了()
计算二重积分,其中D是由曲线和直线y=-x围成的区域.
TheValueofWritingWell[A]It’sthattimeofyearagain.No,not"theholidayseason".Imean,itisholidaytime,butfor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