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卷二第88题)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18

问题 (2012年卷二第88题)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C、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末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答案A,B,C,D

解析 A.《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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