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鉴于不同的工程对象有不同的精度要求,所以,仪器、标准应选用得当,精度标准不能低于( ),但也不宜过严。
鉴于不同的工程对象有不同的精度要求,所以,仪器、标准应选用得当,精度标准不能低于( ),但也不宜过严。
admin
2018-04-12
24
问题
鉴于不同的工程对象有不同的精度要求,所以,仪器、标准应选用得当,精度标准不能低于( ),但也不宜过严。
选项
A、企业要求
B、项目要求
C、规范要求
D、施工要求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m0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一级建造师分类
0
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了某机场围界及跑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其中跑道监控摄像机安装在布设于土质面区的立杆之上。该建设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有光电缆施工、外场摄像机施工、信息发布设备施工和计算机系统施工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发现某月的实际成本降低额比目标
背景某机场原跑道长2700m,宽60m,可供B747—200机型使用。为了满足B747—400机型的使用,2010年在原跑道的一端延长了500m,其道面分块尺寸为5m×5m。之后在组织验收时,监理单位对跑道延长段道面平整度采用了如下的检查方法:(1)在
背景某建筑公司施工总承包一航站楼工程,并将航站楼弱电工程分包给了有民航专业工程资质的安装单位。该单位派来优秀的弱电工程师和安装人员进行施工。在准备调试时,突然供电发生故障,弱电工程师立即到配电箱进行查看,找到原因并做了处理,结果造成一名安装工人触电,紧急
背景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研究,发现招标人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件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经分析,承包商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替代方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全长应为()m。
背景某公司施工的航管塔台工程,造价1200万元人民币,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之后项目经理自行进行了审批,成立了应急救援组,并报相关单位备案。7月10日晚11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脚手架坍塌导致2死4伤的伤亡事故,事
背景某公司施工的航管塔台工程,造价1200万元人民币,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之后项目经理自行进行了审批,成立了应急救援组,并报相关单位备案。7月10日晚11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脚手架坍塌导致2死4伤的伤亡事故,事
背景某公司施工的航管塔台工程,造价1200万元人民币,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之后项目经理自行进行了审批,成立了应急救援组,并报相关单位备案。7月10日晚11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脚手架坍塌导致2死4伤的伤亡事故,事
背景某飞行区指标为4E的机场,进行飞行区改造工程。其中场道工程技术难度较大,单项合同额为5000万元。机场场道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机场建设指挥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招标,最终A、B、C、D、E五家公司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背景某民航机场工程公开招标,现招标人委托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和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A咨询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设有标底。事件一:本次招标共有25家投标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最后只选择了A、B、C
随机试题
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借款期限延长到2年,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
对资本输出国来说,资本流出的积极作用不包括()。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设S是平面x+y+z=4被圆柱面x2+y2=1截出的有限部分,则曲面积分ydS=().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intt(intx,inty,intcp,intdp){cp=x*x+y*y;dp=x*x-y*y;}main(){inta=4,b=3,c=5,d=6;
下面不属于对象基本特点的是()。
某二叉树共有12个结点,其中叶子结点只有1个。则该二叉树的深度为(根结点在第1层)
Inrecentyears,railroadshavebeencombiningwitheachother,mergingintosupersystems,causingheightenedconcernsaboutmo
WherewillEXPO2004behe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