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堤防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护坡,其中土方填筑200万m3,单价为10元/m3;砌石10万m3,单价为40元/m3。 (1) 合同中的有关情况为: ①合同开工日

admin2012-02-19  29

问题 某堤防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护坡,其中土方填筑200万m3,单价为10元/m3;砌石10万m3,单价为40元/m3
   (1) 合同中的有关情况为:
   ①合同开工日期为9月20日。
   ②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量的变化超过20%按变更处理。
   ③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距工程现场10km,开采条件可满足正常施工强度500m3/天的需要。
   ④工程施工计划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砌石施工。
   ⑤合同约定每年10月1日至3日为休息日,承包人不得安排施工。
   (2) 在合同执行工程中:
   ①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原因引起停工:
   事件1:合同规定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时间为当年10月3日,由于发包人原因,实际移交时间延误到10月8日晚。
   事件2:10月6日至15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工程全部暂停施工。
   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发生故障,主体施工发生施工暂停。
   承包人设备停产一天的损失为1万元,人工费需8000元。
   ②土方填筑实际完成300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单价增加了3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长填筑作业天数。
   ③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地开采了5万m。后,该采石场再无石材可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自行寻找采石场。
   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支出5000元。新采石场距工程现场30km,石料运输运距每增加1km,运费增加1元/m3。采石场变更后,由于运距增加,运输能力有限,每天只能运输400m3,监理人同意延长工期。采石场变更后,造成施工设备利用率不足并延长工作天数,合同双方协商从使用新料场开始,按照2000元/天补偿承包人的损失。
   ④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损失为5000元/天。
   问题:
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批准的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赔偿金额。

选项

答案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包括: (1) 土方填筑量增加超过规定百分比引起的费用增加。 (2) 由于石料运输距离增加的费用增加。 (3) 由于石料运输能力不足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 (4) 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的合理费用。 (5) 发包人应负责的停工期间设备停产损失。 首先分析计算应由发包人负责的停工时间,然后乘以停工期间的设备、人工损失费。在10月4日至10月15目的12天停工期间,10月4日至10月8日由于发包人移交场地原因造成,属于应补偿费用的停工(5天);10月9日至10月15日,由于异常自然条件引起停工,属于不予费用补偿的停工;10月6日至10月8日属于“共同性延误”,以先发生因素“发包人移交场地延误”确定延误责任,因此,应予费用补偿。 (6) 工期延长后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费用损失补偿。 本例中: (1) 土方填筑量增加超过规定百分比引起的费用增加: [300-(1+20%)×200]×(10+3)=780万元 (2) 由于石料运输距离增加的费用增加: (10-5)×(30-10)×1=100万元 (3) 由于石料运输能力不足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 [(10-5)/400]×2000=25万元 (4) 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0.5万元。 (5) 发包人应负责的停工期间设备停产损失: 应予补偿费用的停工共计5天,补偿费用: 5×(0.8+1)=9万元 (6) 工期延长后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费用损失补偿: (5+25)×0.5=15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gmP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