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与温某于2005年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后二人对交货方式进行了修改。现胡某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所欠货款5万元。关于此案件的诉的类型,以下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dmin2013-12-28  35

问题 胡某与温某于2005年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后二人对交货方式进行了修改。现胡某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所欠货款5万元。关于此案件的诉的类型,以下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本案诉讼的基础是胡某与温某之间签订了服装买卖合同,故本案属于确认之诉
B、温某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提起诉讼,法院必须对修改后的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故本案属于变更之诉
C、本案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故属于给付之诉
D、以上三种表述均不全面,本案是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的结合

答案4

解析 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不同,一般将诉分为三个种类: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间一定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变更之诉是请求法院改变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给付之诉是请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本案中原告温某要求被告胡某履行一定民事义务,属于典型的给付之诉,而对合同效力的认定等认证过程不能作为判断诉的类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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