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上市公司在持续信息披露中,有虚假证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行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dmin2020-04-10  39

问题 发行人、上市公司在持续信息披露中,有虚假证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行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 A、发行人
B、上市公司的监事
C、实际控制人
D、上市公司的董事

答案1,4

解析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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