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农业公司与日本木松株式会社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营口分公司签发。高新农业公司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委托其向买方收取货款,营口分行又委托代收行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款项。日本商业银行通知收货

admin2016-01-28  29

问题 中国高新农业公司与日本木松株式会社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营口分公司签发。高新农业公司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委托其向买方收取货款,营口分行又委托代收行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款项。日本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拿钱到该银行赎单。现假设木松公司经理到银行承兑后即将提单拿走,提取货物后也未付款。请问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高新农业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
B、因为高新农业公司是营口分行的委托人,营口分行又是日本商业银行的委托人,所以可以视为在高新农业公司和日本商业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
C、高新农业公司只能委托营口分行向日本商业银行追究责任
D、如果木松公司不付款,营口分行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答案A,B,D

解析 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依代理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故AB项错误。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正确。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故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Z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