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层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

admin2013-02-20  30

问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层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

选项 A、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
B、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利害关系
D、享有。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这种涉及并不要求损害发生,只要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可能造成对其相邻权的侵害即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f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