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特征。
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特征。
admin
2015-06-28
25
问题
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特征。
选项
答案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形态具有如下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形态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也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因为犯罪未遂形态和犯罪预备形态都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继续实施犯罪,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着手实行犯罪与否。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行为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态区别于犯罪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这是犯罪未遂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着手实施犯罪后的犯罪中止区别的关键。后者是由于行为人个人意志的原因而未完成犯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商鞅变法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的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商鞅变法的思想及内容对当代全面依法治国有何启示?
根据《宪法》的规定,修改宪法的职权属于()
以下关于发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体现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的是()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也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认为王某的故意杀人情节与李某相似,因此也应当判处王某无期徒刑。主审法官运用的推理方式是()
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和引导的作用,这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中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随机试题
中等尺寸基本型群钻就是在标准麻花钻上加磨月牙槽,修磨槽刃和磨出单面分屑槽。()
A.早发性胎心减速B.晚期减速C.变异减速D.NST有反应E.NST无反应足月临产,胎膜破裂排出棕黄色羊水,胎儿监护时可能出现
患者,女性,65岁。高血压10年,不规则服药。某日晨起突发头痛,意识不清,立刻送往医院。体检:昏迷,血压210/110mmHg,双眼向右侧凝视,左足外旋位。下列辅助检查对明确诊断最具有价值的是
A.腹痛B.腹胀C.腹部包块D.呕吐E.停止排气排便低位小肠梗阻的主要症状有
A.0.02%NaF漱口液B.0.05%NaF漱口液C.0.2%NaF漱口液D.1.23%NaF凝胶E.2%NaF溶液每日漱口使用的是
某男,60岁,咳喘胸满,但坐不得卧,喉间痰鸣如拽锯,咯痰黏腻难出,舌苔厚浊,脉象滑实。治疗方剂宜首选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其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下列关于法律尽职调查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关于房地产市场供给的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