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B、C合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一辆奥迪轿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合伙企业又以该车质押向E借款1万元。在合伙企业把汽车交付E的途中,车撞行人L,需住院费1万元。同时车也
A、B、C合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一辆奥迪轿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合伙企业又以该车质押向E借款1万元。在合伙企业把汽车交付E的途中,车撞行人L,需住院费1万元。同时车也
admin
2015-09-11
32
问题
A、B、C合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一辆奥迪轿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合伙企业又以该车质押向E借款1万元。在合伙企业把汽车交付E的途中,车撞行人L,需住院费1万元。同时车也受损。后经合伙企业同意把该车送修,修理费2万元,未付修车款,车被H修理店留置。
问题:
如果合伙人C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如A、B一致同意,且C之继承人同意,C之继承人可成为合伙人,否则该份额应予分出。《合伙企业法》第50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依照该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死亡后,其合伙份额存在两种情形,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继承人愿意,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任何一方不愿意则退还财产份额。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P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主要有()。
()是指企业把自己的经营范围限定在某一种产品或服务上的经营战略。
失业保险金的构成为()。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李某是甲公司的总经理,他上任后就遇到了几个难题。第一,他每天都要听取5位副总经理以及10位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对大大小小的问题进行决策,结果每天都要占用大量的时间,许多工作都无暇顾及。第二,听取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了解到,企业经济效益不错,但员工
()是使供应商变得更有讨价还价能力的条件。
(2008年单项选择第40题)在商务谈判报价中,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其效果也不一样。将价格与产品的使用周期结合起来,计算出单位时间的用度及其所对应的支出,以表明价格不贵的方法,属于()。
甲某2006年大学毕业到A公司工作,双方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2007年甲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5000元,甲某参加培训的
如果杨某拿到工钱后就将老板的儿子交还而没有提出再拿5万元的要求,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杨某在老板未拿5万元来赎儿子之前,对老板的儿子有殴打行为,则对杨某的行为又当如何定罪处罚?
赵某1995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8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
随机试题
照片上各组织间的密度差异称为
卫生学评价中表示声音强度大小的单位最常用的为
下列哪种口腔颌面部损伤需注射狂犬病疫苗
湿性坏疽常发生在
诉讼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下列能够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
Thedocumentscommonlyusedincarriageofgoodsbyseaarebillsoflading,seawaybills,manifests,bookingnotesanddelivery
简述行为目标的陈述所要具备的要素。
数据库的基本特点是()。
Thephysicisthasmadeadiscovery,______ofgreatimportancetotheprogressofscienceandtechnology.
Ispentagoodpartofthelastthreeweekshelpingayoungfriendlookforanapartment,andtheexperiencewasrevealing.Am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