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行为拘束力的理解,正确的是( )。

admin2013-06-09  37

问题 关于行政行为拘束力的理解,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政行为是受法律约束的行为
B、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首长指令的范围内实施
C、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可撤销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D、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答案8

解析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拘束力、确定力、执行力。行政行为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予以尊重,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也必须尊重的效力。具体表现在:(1)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2)其他国家机关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事务,也不得以同一个事实作出重复的具体行政行为。(3)当事人对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合法性存有疑问的,在有权机关作出最终判决或者停止执行的程序裁决以前,一般要遵守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在法定的争议期和法定的救济期限届满以后具体行政行为就有了确定力,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就不能再争议,也不能再更改。行政行为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因此D项符合拘束力的要求,是正确答案。 关于A项,行政行为是对法律的执行,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而A项内容是行政行为从属性的表现,故不是本题答案。B选项本身错误,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越权行为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无效,而不是说行政行为必须在首长指令范围内进行。C项是指行政行为的确定力,而不是拘束力,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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