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哪些情况,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admin2013-04-25  24

问题 在以下哪些情况,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选项 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B、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C、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D、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拒收货物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风险责任问题。依《合同法》第141、142、146、148条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在交付之前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约定交付地点的,则适用货交第一承运人规则,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因提存而消灭合同关系的,自提存之日起,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币享有拒收货物的抗辩权,故该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对于买受人迟延提货的,风险自违约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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