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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8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8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
admin
2016-06-13
27
问题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8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1)~(7)各题所列的问题。
本事例中,周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
选项
A、要求李提供新的担保
B、追究李未履行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
C、要求李提前返还借款
D、主张与李的借款合同无效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A项表述错误,周要求李提供新的担保于法无据。B项正确,本题中质权未设立,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而可主张违约责任问题。C、D两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原理,从合同效力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但主合同的效力一般不受从合同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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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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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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