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
admin
2013-10-23
27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乙公司则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金数额太低,要求二审法院增加赔偿金的数额。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选项
A、直接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不能调解,直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
C
解析
《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K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l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拟表决通过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有()。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①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②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③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④由丙公司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 )。
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为()。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下列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正面理由的是
关于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项固定资产原值20000元,折旧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率10%,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则第3年的年折旧额约为()元。
“中国女排大胜日本队”和“中国女排大败日本队”两个句子,尽管使用了意义相反的两个词“胜”和“败”。但是,人们总是把中国女排理解为胜利者。这说明了下列哪一因素对句子理解的影响?()
下列函数在(0,0)处不连续的是
曲线在点(0,1)处的法线方程为________.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Whenwethinkofoil,thepartoftheworldthatcomestomindfirstmaybetheMiddleEast.But【B1】______developmenttakesplac
Wehavebeentoldthat______(我们绝不可以用办公室的电话办私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