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

admin2013-10-23  27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乙公司则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金数额太低,要求二审法院增加赔偿金的数额。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选项 A、直接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不能调解,直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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