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 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admin2008-12-16  33

问题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
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选项

答案应向被代理人刘某要求支付费用及其利息。   《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利息。”运输公司是刘某的受托人而非张某的受托人,故应由刘某支付1000元的交易费用及其利息。   本案例中体现的是复代理制度(转委托)。对于此制度,《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规定,故此,考生应当结合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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