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对( )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对( )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admin
2008-02-16
27
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对( )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选项
A、将本公司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发起人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
C、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而超过6个月未开业
D、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
E、在法定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
答案
A,C,D,E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资本额5%~10%以下罚款;对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制作虚假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的 1%~5%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违反规定,在法定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公司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以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责令改正。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分配公司财产1%~5%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JMV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题库资产评估师分类
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资产评估师
相关试题推荐
半导体热敏电阻有哪些特点?
有关内燃机的主要性能指标的描述正确的是()。
下列配电变压器中,已被列入国家淘汰产品的是()。
与交流电动机相比,直流电动机的特点是()。
一对齿轮相互啮合的过程中,轮齿所受载荷从零变到最大,然后,又从最大变为脱离时的零值,其循环应力特征r等于()。
在设备的更新管理中,通过()来确定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购置新设备。
下列新机床中价值最高的是()。
估测通用设备的重置成本,评估师一般应首先考虑使用()。
1.被评估设备为2007年10月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12年10月进行评估时该设备已停产,其替代产品的FOB价格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12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
被评估企业是一个以生产出口矿产品为主业的矿山企业,2001年的收益情况见企业的利润表,其中表中补贴收入30万元中包括了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20万元和因水灾政府专项补贴10万元;表中营业外支出15万元为企业遭受水灾的损失支出。经评估人员调查分析,预计从200
随机试题
A.先兆流产B.难免流产C.不全流产D.完全流产E.稽留流产
患者右上前磨牙颈部冷刺激疼痛已三周,检查见右上第一、二前磨牙楔状缺损中等深度。医师选用的充填材料是
抽样研究中,适当增加观察单位数,可以()
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好在同一个建筑物内。()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的有()。
等于四分音符的三连音是()。
学习时,学习者采用在主题句下面画线的方法帮助学习,这种学习策略属于()。
(91年)设函数f(x)在(一∞,+∞)内满足f(x)=f(x一π)+sinx,且f(x)=x,x∈[0,π),计算∫π3πf(x)dx.
假设进行天气预报仅有“晴、云、阴、雨、雪、雾、霜、雹”等天气状况,需要通过某个八进制的数字通信系统传送,每秒钟播报一次,可接受的最低传输速率为______波特。A.1B.2C.3D.8
A、Theyareinterestedinotherkindsofreading.B、Theyareactiveinvoluntaryservices.C、Theytendtobelowineducation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