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1-03-17  18

问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因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如果又构成其他犯罪,应该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B、乙盗窃某单位钱物后为掩盖罪行而将该单位财务室放火烧毁,属于吸收犯,应该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C、丙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D、丁盗窃商业秘密,属盗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答案B,C,D

解析 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6项规定,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2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应该数罪并罚,丙应以盗窃罪论处,丁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故B、C、D项均符合题目要求,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Hq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