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建议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4.

admin2016-01-05  14

问题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建议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4.请在指定的位置作答,在草稿纸上或其他地方作答一律无效。
    给定资料
    1.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七部分着重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近阶段来,“法治思维”成为一个热门的词语和话题,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
    《决定》还指出“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对文化领域法治的高度重视。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领域仅颁布了3部法律,分别是《著作权法》《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中,《著作权法》不仅仅针对文化领域,也涉及其他领域。我国文化领域还存在许多立法盲点。许多早该通过立法规范的领域,目前还都是空白。立法滞后,不利于文化建设。如在新闻报道方面,因缺少《新闻法》,对采访权、报道权与拒绝采访权、拒绝报道权、采访范围和隐私范围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有一些由高科技孕育产生的如手机短信、网络视听点播等新兴领域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制约和规范。
    我国立法盲点还表现在具体行业立法缺失上。以广播电视业为例,美国广播电视业出台了《联邦通信法》《公共电视法》《美国有线电视法》《儿童电视法》《广播电视反低俗内容强制法》等众多法律。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相关法律出台。
目前,我国文化管理主要是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制定较为快捷等优点,但也存在层级低等问题。如电影管理、广播电视管理、演艺业管理等,本来应该通过立法提供依据的,现在只有管理体例,影响了管理的规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以公共文化服务为例,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意见主要是为“十一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同时,由于文件制定主要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缺乏周密的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等一些基本问题还不够明确,也缺少法律依据,这给各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困难。
    部门规章往往总是习惯于维护部门利益。在制定法规时往往从本部门的自身利益出发,为本部门设定各种审批权、管理权、处罚权,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比如,出版业、电影业、广电业对民间资本所设的种种限制,演艺业、电影业对外资进入我国文化市场的种种限制,都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的对外开放新要求不相符合。政出多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实施中的相互矛盾、推诿扯皮,以及多头审批、多头执法和交叉处罚等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法律应有的严肃性。前几年发生的文化部与原新闻出版总署围绕一款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审批问题所发生的公开相互指责,甚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充分暴露了我国文化管理中法规不彰、政出多门的严重弊端。
    针对上述现象,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认为,由人大主导立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方向,有利于打破“部门立法”的局限,保证立法的科学公正。柳斌杰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进展迅速,是立法工作一项创新标志,得到了人大领导的积极支持。他认为,部门立法往往隐含“要钱”“要权”的“痕迹”,甚至争论不休、久拖不决。人大比较超脱,不受利益限制,在公平、效率上都有保证。
    我国实行的是党委宣传系统领导文化系统的管理体制。因此,党的规章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统一的问题十分重要。2013年11月27日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宪法为上,党章为本。以宪法为遵循,保证党内法规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为党的规章与法律法规相统一指明了方向。
    3.2014年12月19日,国家首个民间儿童影视剧分级制度推出。这一分级制度将儿童影视剧分为五级:TV-K(2~6岁)、TV-G(6~7岁)、TV-7(7~10岁)、TV-PG(10~14岁)、TV-14(14岁以上)。根据该分级制度,《喜羊羊与灰太狼》为TV-G(6~7岁),《熊出没》为TV-PG(10~14岁)。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表明儿童影视剧分级管理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第一步。成人社会为了保护孩子在观赏各种儿童影视剧时,免受不必要的精神伤害,就应当通过相对标准化的分级,来提醒家长做好规避,避免让那些不适宜某个年龄段的儿童影视剧被“灌输”给孩子。
    影视剧运用了声音、语言符号、文字符号和动态图像等多种视听和互动表现形式,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对现代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乃至个性和人格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对孩子产生影响的,又不仅仅是影视剧,还包括动漫、游戏等。这些领域同样需要分级制。
也许大家对于之前的“灰太狼烤羊案竹还记忆犹新。一名10岁小孩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将只有7岁、4岁的兄弟俩绑在树上“烤羊”,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除了点火孩子的父母要承担60%的责任以外,动画片制作公司也要承担15%的责任,赔偿伤者3.9万余元。这一案例,几乎就是当下儿童影视剧没有分级制而面临的现实尴尬。制作者不知道边界在哪里,随时可能触碰文化禁忌、儿童权益保障等雷区。家长和孩子们同样茫然无措,面对海量的儿童影视剧无从选择。
    实际上,国内很多领域的审查监管制度,大多时候是把大人当小孩看待,有时候又把小孩当大人一样对待。分级管理的好处就是改变内容审查方式,依照更为科学的方法来实行政府管理。
    香港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管制范围也包括动漫,台湾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则分得更细。
    目前,中国动漫所属的文化领域,虽然已经出台了出版品、音像制品、电视剧和电影等方面的管理条例和审查规定,但实际上,只是解决了“禁”的问题,没有涉及“限”的内容,致使制度层面过于简单,缺少可操作性。
    这一问题在民间儿童影视剧分级制度上同样存在。由于这个分级制度完全是民间草创,因此不具备任何强制力,最多只能提醒家长,在选择儿童影视剧给孩子看的时候,多一些参考。但那些肆无忌惮的粗口、情色的强暴场面、荤俗的台词以及血腥暴力的镜头,无孔不入,哪怕家长耗费更多的精力,恐怕也无法完全禁绝此类“少儿不宜”侵占孩子的眼帘和心灵。
    民间版的儿童影视分级制度出台,也是一个明显的信号,那就是有关影视、动漫和游戏的各类法定分级制度,迟迟拖延不如尽早出台,这股来自民间的强大声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不要掩耳无视。如果说成人版的影视及其他文艺作品分级制度,限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出台,那么针对未成年人制定文艺作品法定分级标准,则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后,D市将《D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暂定名)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规划。市文广局组织牵头正式启动了“非遗”立法调研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部分非遗保护单位及传承人代表、各区县非遗保护工作者、D市民协等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市非遗保护方面专家座谈研讨,为《D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制定出谋划策。
    自文化部2005年启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以来,D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建档和立项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戏剧,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10个门类,49项国家级项目、179项市级项目、319项区县级非遗项目,构成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级名录体系。座谈会以“摸清全市各区县非遗保护现状,了解保护工作实际困难和需求,酝酿条例草案的针对性条文”为主题,围绕非遗保护的主体地位、保护内容、评定评估、保护方式、资源配置、机制配套、传播途径等方面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者发言客观、准确,不讲空话、套话,立足本市,放眼全国,聚焦经验做法与问题困难,积极建言献策。D市民协副主席、秘书长忻雅华在发言中呼吁,要充分发挥文联各领域专家协会在非遗项目调研发掘、评委推荐、评审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增强专家协会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话语权,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公平、有序开展。
    D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革命史迹、工业遗存、名人故居等近现代建筑数量众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统计显示,D市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4422处。其中,近现代代表性建筑3266处,数量类型居全国前列。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有力的法律条款保护,这部分建筑的保护工作十分困难。建设项目忽视对文物古迹及其周围历史环境的保护造成不可移动文物被损毁、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D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一审。《办法(草案)》拟对D市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并建立相应的升级、降级或者撤销措施。
    《办法(草案)》明确,将本市的不可移动文物划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区(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核定公布程序方面,《办法(草案)》作了进一步细化,补充增加了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等要求,体现了文物定级的科学性,也有利于提升文物保护的社会知晓率。
    《办法(草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评估制度作了创制性规定,要求市和区(县)文物行政部门每五年对已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进行评估。经评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可以升级、降级或撤销。定期评估制度以及相应的升级、降级或者撤销措施,改变了文物定级后就一成不变的固定做法,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针对媒体一直关注的街头艺术规范化问题,D市文广局局长胡劲军表示,长期以来有不少流浪歌手出没在D市的大街小巷,却很容易被人们与乞讨者联系在一起,未来这座大都市的城市风景将成为街头艺术的绝佳舞台,中心城区的步行街、开放式绿地和地铁等公共区域将成为首选的场地。
    胡劲军说,一个营造D市城市文化氛围的“三年行动计划”在2013年展开,涉及广场文化、地铁文化、剧场文化、商圈文化、街头文化、影像文化、机场文化等。
    目前,D市正在做关于街头艺人的试点和立法准备。此前,胡劲军曾接受采访透露,D市在探索街头艺人的准人门槛,希望通过尝试辨析出对街头艺人界定和管理与现存的城市管理法规有没有冲突。
    5.《S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推出,作为“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在全民阅读方面再推创新之举,这也引发了民间阅读机构、市民、网友议论纷纷。在他们看来,这项法规所设计的多项制度,可以解决当前一些阅读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将更好地带动起城市的学习与阅读风尚。
    《条例》提出要设立全民阅读基金,资助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扶持民间阅读组织,实施社区阅读、未成年人阅读及特殊群体阅读服务计划等。这也让S市为数众多的民间阅读组织备受鼓舞。
    亲子阅读推广人、彩虹花公益小书房义工“恰恰妈”表示,S市是阅读、公益活动的沃土,目前S市的亲子阅读推广民间组织非常活跃,很多志愿者自发地投入到推广活动中来。但这些组织的发展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阅读推广组织的发展。“《条例》提出要设立全民阅读基金,这对我们这些民间组织是极大的利好。这将有利于帮助解决民间组织的发展瓶颈问题,促进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让我们更从容地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S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由S市来探索进行阅读立法,相信也会起到应有的典范意义,而且可以为全国其他城市在阅读立法方面提供借鉴,通过法律来为S市的城市形象、城市文化树立一个新的标杆。”在采访中,在市区一家文化机构供职的罗荣说,对于这项法规,S市的爱书人士将非常乐见其成,也希望能够带动起整个社会的学习、阅读风尚。
S市诗人李先生表示,随着垒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感觉S市的阅读氛围越来越浓。“我在宝安区生活多年,以前这里只有一所宝安图书馆,现在变化特别大,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图书馆,喜爱阅读的人有了去处。”他印象尤深的是对于青工的阅读指导,在S市,一些读书讲座、新书发布的活动现场,都会看到许多青工的身影。相信随着未来《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阅读资源会向弱势群体倾斜,能够让每个市民更好地平等享有阅读权利。
    6.2014年8月,《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N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鄂伦春族原生态狩猎文化有望得到更为完整的保留。
    鄂伦春族是个有语言、无文字的少数民族,民族语言文化传承岌岌可危。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居住的本族人只有2737名,《条例》规定,自治旗教育部门应组织编写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教材,学校也应开设传统文化课程。
    作为我国仅存的狩猎民族,鄂伦春族被誉为“北半球渔猎民族活化石”。其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形成了独具森林特色的民族文化。自1996年该旗全面禁猎转产以来,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演变,为数不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年事已高,许多年轻人对民族文化的认识淡漠,许多口耳相传的本民族文化濒临消亡,民族传统技艺亟待挖掘抢救。即使在本民族语使用最广泛的猎区,目前也只有200余人会说母语,6人精通萨满舞表演,12人能把民族故事完整再现。
    《条例》规定:自治旗鼓励通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方式募集资金,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基金;自治旗政府要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命名制度,在鄂伦春族居住相对集中、原生态文化保留较好的区域设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7.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这是继北京、广州之后的第三家知识产权法院。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敲响第一槌;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成。
    12月16日一大早,来自中央和北京市30多家媒体的记者们从四面八方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这是一座原名为冠方大厦的四层写字楼。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挂牌成立,让这里成了焦点。
    9点30分,审判长、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宿迟敲响了第一槌。(2014)京知行初字第1号,这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的公开审理,注定会开启一个时代。宿迟说,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案子审起来至少要两个多小时,而当天用时仅70分钟。
    “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改革的‘试验田’,改革后最大的特点就是庭审‘提质高效’。”宿迟说,首批决定成立的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很多方面都是对原来制度的突破,比如取消原有的繁琐庭审程序、大幅度减少非审判人员、新增法官助理席位、法官遴选高标准以及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等,都大大增强了司法审判的效率和质量。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367件,一审案件占到92%。
    “一定要让侵权者赔到不敢再侵权,让权利人能够得到合理充分的赔偿。”宿迟说,知识产权法院将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之内,采取更加强有力的侵权处罚措施。
    宿迟表示,从程序上,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方面,知识产权法院将采取更加坚决和有力的措施,使知识产权的保护从程序源头体现出来。在赔偿金额水平上,将对如何计算损害赔偿的金额进行专门研究。比如打击侵权合理的诉讼支出,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一定要让侵权人负责。要杜绝之前打击侵权成本几十万元,最终获赔仅几万元的情况发生,不让权利人做“赔本儿买卖”。
知识产权法院另一破冰创举要属打破原有法院案件审理模式,告别过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审理的局面,实现民事、行政“二审合一”。这样就统一了司法审判标准,保证了司法审判公平公正。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说,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和种类都在不断增多。原来分别审理模式在实践中会导致很多问题,由于不同类别案件评判标准和法律依据的不同,“同案不同判”“一案多判”等情况经常发生。“二审合一”之后就能够有效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标准,极大促进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强化和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品质。
    除了知识产权法院外,我国还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法院,专门法院的种类和数量呈现愈加增多的趋势。“成立专门法院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就是进一步保证专门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干扰,强调‘法’的作用。”宿迟说。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设4个审判庭、1个技术调查室和1个法警队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18名法官均由北京市法官遘选委员会考核选拔产生。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实行差额遴选,竞争十分激烈。工作人员介绍,过去北京三个中院共有71名知识产权法官,而目前只有18名已经通过遴选成为新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在队伍精英化、专业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官的压力随之而来。2014年1-10月,三个中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541件,其中90%以上为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决定或者裁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任务量极其繁重,整个北京三个知识产权庭就71名法官要审理这么多的案件,集中到知识产权法院,由于法官员额的限制,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我们预计明年会有1.4万到1.6万的案件需要审理。”
    知产法院的一审案件、二审上诉又回到所在地的高级法院即普通法院,缺少知产法院的上诉法院,这是一个缺陷。普通法院作为综合性的法院,体现不出知产案件的专门性,因此过去制约知产案件审理的缺点依然存在。第一审的商标、著作权等民事和行政案件也还是基层普通法院审理。两头都是普通法院,上下不能自成体系,终究不是办法。
    分类管理、精简行政人员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刀阔斧进行,这也是司法改革举措的一个缩影。目前只有15个人的综合行政机构囊括了一般中院近10个部门的各项职能。“目前看来,只有知识产权法院单独的改革,一个行政人员需要履行多个职能、对接多个单位,还是很难应付过来。”专家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内部的精简机构、去行政化很难独善其身,需要与外部改革接轨,需要整个司改的推动。
    有关专家希望能为知识产权法院量身定制一些政策6比如开拓知识产权法官的国际视野,在国家层面有计划地派出一些法官出国深造或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以参与国际研讨谈判,加强国际话语权。同时建立审判与学习研究联动的机制,将卷宗对教授、学生开放,推动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在知识产权法院的官网建设上,努力做到裁判文书即时下载。
根据“给定资料2”,针对当前我国文化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要求:问题明确,语言精练,对策具有可行性,字数不超过200字。

选项

答案当前我国文化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立法盲点多,部分法律法规层级低,权威性、稳定性不强,部门色彩浓,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对此,提出以下对策: 第一,加快文化立法,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立法进程,填补立法空白。第二,发展人大主导立法的法治建设模式,去除部门立法的种种弊端,保证立法的公正和效率。第三,党内法规要以宪法为上,以党章为本,增强文化立法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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