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admin
2014-05-30
40
问题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B、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后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C、由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D、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同级人民法院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答案
4
解析
解题的思路在于因检察院系统是上下领导关系,因此应当将案情上报,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否则级别不对应。因此只有C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E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与奥地利施诺有限公司签订买卖一批蓝水晶耳饰的合同,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奥地利施诺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中国北京贝尔公司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并随付单据,交由奥地利银行萨尔茨堡分行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向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收款。当
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定,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递交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要素中的法律规则的是:
2009年5月31日,D县水利农机局向朱某颁发了C市河道采砂许可证,该证载明采砂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日,朱某向D县水利农机局提交了《延长采砂期申请》。D县水利农机局作出不准予延续的决定,朱某遂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复议
李磊19岁,聋哑人,因涉嫌强奸被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拟对他进行讯问,需要遵守下列哪一(些)法定程序?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对之前栩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补充,并且提出了更高水平的保护要求,根据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地甲、乙两商场均经销某品牌电脑,竞争激烈。后来,双方认识到竞争实际上对双方都构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根据《反垄断法》,双方达成的下列哪一项协议不构成垄断协议?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人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
方某的朋友赵某乘坐由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途中.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刘某杀死。并将车内钱财洗劫一空。之后,赵某找到方某。将自己杀人劫财之事告诉了方某,让方某冒充作案人迷惑公安机关,以便自己能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方某出于哥们义气一口答应。由于方某的假自首行为,延误
现役军人小李要回家探亲,为了在亲人面前耍威风,他将从部队盗窃来的枪支带回老家。一日,小李在把枪拿出来玩耍时,枪支走火造成旁边的一名小孩死亡。小李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Theteachercomplainedthatamajorityofherstudentslackedthe______(motivate)tostudy.
护士在对咯血患者进行病情观察时,需重点观察
5岁小儿,因高热,咽部和扁桃体充血肿胀,表面有点状黄白色渗出物来院就诊,以猩红热收入院。目前该患儿体温达39℃,全身出疹。皮疹首发于耳后,之后遍及全身,并在弥漫性充血的皮肤上出现分布均匀的针尖大小的丘疹,疹尖无正常皮肤。针对高热的正确护理措施是
下列各项中哪—项不符合戊型肝炎病毒的特性
下列哪项不是外科急腹症发生穿孔性病变时的主要特征()
在工程项目主要利害关系者中属于咨询部门的要求和期望是()。
地陪的职责主要侧重于做好旅游团内部的团结工作和联系工作。()
人际交往过程中会把自己的认识、情感、意志等特征强加在他人身上,以己度人。其中涉及的主要心理概念是()。
贾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备公务用枪。贾某在有配偶(陈某,生活在外地)的情况下,长期与情妇刘某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周围群众均认为贾某与刘某为夫妻关系),为此借用了王某的3万元现金。王某多次讨债,贾某无力偿还,于是贾某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
关于内存变量的调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