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4-26  26

问题 就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夏商周时,礼与刑并立。礼主要是调整和约束贵族内部的血缘等级关系及其行为,具有指引、规范的功能。刑主要用以维护贵族的统治,控制平民和奴隶的行为,具有暴力性质
B、战国时期,法随时变和重罪轻罚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立法原则。重罪轻罚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为兼并他国的战争储备人力和物力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将律、令作为定型化的法典,一经制定不再有单行法规编入,除非得到皇帝的特准,这开启了后代法典的基本形式
D、清末变法修律奠定了中国现代和当代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初步框架

答案1

解析 选项A考查的是“礼”与“刑”。中国传统法制以“礼法结合”为特征,在夏商周时,礼与刑是并立的,这是因为礼要发挥其确定身份贵贱、判断职权职务、区别大宗小宗、分辨是非正误的功能,需要刑的配合,需要以刑为手段来共同调整社会关系。礼在于区别等级,维护亲和,用于调整和约束贵族内部的血缘等级关系及其行为;刑在于禁止邪恶,惩罚犯罪,用于控制、镇压平民和奴隶的行为,具有暴力性质。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考查的是战国时期的立法原则。法随时变是战国时期非常重要的立法原则,意思是制定的法律要符合时代和社会的要求,并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一立法原则是由当时处于转型状态的社会背景决定的,主要体现在法家革新主义的思想中。这一时期另外一个重要立法原则是“轻罪重罚”而非“重罪轻罚”,轻罪重罚直接体现了法家思想,《法经》是贯彻轻罪重罚原则的典型,商鞅变法也提出了“明法重刑”等主张。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考查的是法典的形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将律、令作为定型化的法典,月.一经制定不再有单行法规编入,不存在例外,皇帝的特准不构成加入单行法规的理由。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清末变法修律的影响。清政府在20世纪初进行的大规模修律活动,虽然是在外来压迫的情况下被迫进行的,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但也在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是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二是清末变法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三是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初步框架,对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注意选项D用的字眼是当代,近代和当代是两个不同的时期。通常,我们把从鸦片战争到1919年(也就是五四运动前)这段时期称为近代;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建国称为现代;从建国到现在称为当代。清末变法修律主要是奠定了中国近现代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初步框架。因此选项D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Dd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