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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
admin
2018-04-20
19
问题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年卷二第89题)
选项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刑法397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题中,朱某在对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按照职责就不应让电气厂通过年检。但其却利用职权让电气厂通过年检,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该行为使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可见,朱某滥用职权的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B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刑法404条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只能由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构成。所以C选项不当选。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的对象是“财物”,朱某事后虽获得了利益(转正为局长),但这一利益无法评价为“财物”,故不构成受贿罪,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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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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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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