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中学将操场出租给他人停车。2005年8月10日乙开车前往操场,由于刹车不灵,将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丙撞成重伤,丙花去医疗费4万元。请问本案中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 )

admin2018-08-09  32

问题 甲中学将操场出租给他人停车。2005年8月10日乙开车前往操场,由于刹车不灵,将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丙撞成重伤,丙花去医疗费4万元。请问本案中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    )

选项 A、学校应与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学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学校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D、学校应承担监护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学校的过错侵权责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本题中,第三人侵权导致学生受伤: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学校将用于学生运动的操场出租给他人停车存在过错,对于学生所受到的损害应承担补充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CD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