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卷二83题,多选)

admin2017-11-28  26

问题 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卷二83题,多选)

选项 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
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答案C,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诉法执行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故排除A项。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仅可申请行政复议,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故排除B项。
    国务院《反倾销条例》第53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对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项应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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