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 )。

admin2019-07-19  25

问题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    )。

选项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答案C,D

解析 选项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在此列;选项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某只是大股东,而非“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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