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市N区工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光明商场销售带有“鳄鱼”商品标识的假冒服装。工商局派工作人员王某和李某前往调查,发现已经销售服装得款2200元。鉴于光明商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局于2013年12月

admin2016-04-22  35

问题 丁市N区工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光明商场销售带有“鳄鱼”商品标识的假冒服装。工商局派工作人员王某和李某前往调查,发现已经销售服装得款2200元。鉴于光明商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局于2013年12月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光明商场的违法所得2200元,对其罚款1000元。光明商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本案中的N区工商局(    )。

选项 A、是具有独立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B、是行政主体,但没有行政处罚权
C、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
D、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答案A

解析 N区工商局是对外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主体。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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