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危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有( )。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危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有( )。
admin
2015-07-03
38
问题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危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有( )。
选项
A、甲为索取债务,将邹某关押在一居民楼里,邹某在逃跑时不慎摔死
B、乙在菜场卖菜时辱骂顾客王某,致王某情绪激动,心脏病突发而猝死
C、丙违章驾车,将行人赵某撞成重伤后逃跑,赵某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丁将陶某打晕后以为其已经死亡,就将陶某抛掷到水库中,陶某溺水死亡
答案
A,B,C,D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A项表述中,邹某的死亡是因甲的非法拘禁行为所致,如果没有甲的非法拘禁行为,则不会出现邹某不慎摔死的结果,因此邹某的死亡结果与甲的非法拘禁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选A项。B项表述中,王某心脏病突发而猝死是因乙的辱骂行为所致,如果没有乙的辱骂,则不会引起王某死亡的结果,因此王某的死亡结果与乙的辱骂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选B项。但需要说明的是,王某确实患有心脏病,乙未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但这并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不过乙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乙是否对甲患有心脏病有所认识或应当认识,如果有所认识或应当认识,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认识,则按照意外事件处理,因此,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基础,但有因果关系未必承担刑事责任。C项表述中,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赵某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赵某的死亡是因丙的交通肇事行为引起的,因此赵某的死亡与丙的交通肇事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选C项,虽然赵某死亡是因得不到救助所致,但这并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D项表述中,丁将陶某打晕,误以为陶某死亡,这属于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对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故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z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特征,而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 )
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但概括起来,有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种基本形式。 ( )
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无意识的危害社会的动作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______、 ______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______。
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
随机试题
设=6,则a=_______.
金破不鸣的病机是
基金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
下列不属于物业管理档案管理内容的是()。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式命名为邓小平理论。()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首次写入()。
现行PC机的主机与打印机之间最常用的接口是( )。
Entrepreneursandsmallbusinessownersaretypicallyburiedindemandsandobligations.So,learningtosay"no"andfocusont
"Yourdressissobeautiful,IwishIcouldhaveonemyself."
NotuntilIbegantowork______howmuchtimeIhadwast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