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

admin2012-03-29  26

问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列问题:
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选项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由此条即可得出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xq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