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1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2月8日,付款人是A银行。2015年1月10日,丙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2015年1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5年
2015年1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2月8日,付款人是A银行。2015年1月10日,丙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2015年1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5年
admin
2016-08-01
24
问题
2015年1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2月8日,付款人是A银行。2015年1月10日,丙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2015年1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5年1月30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2015年2月2日,庚公司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以甲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承兑,庚公司拟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银行拒绝承兑后,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持票人庚公司对甲公司的权利自汇票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庚公司对甲公司的权利自汇票到期日起2年
C、持票人庚公司对丁公司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庚公司对丁公司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3个月
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B: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时效为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选项CD: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w3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进出口公司2008年10月10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化工原料,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为200万美元。另外,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5万美元、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已知:市场汇率为1美元=7.
下列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以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甲企业是一家于2008年1月10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贸易公司,当月发生以下事项:(1)1月15日甲公司在尚未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情况下,公司财务人员小刘到当地某城市商业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手续,银行认为甲公司手续不全,未办理;小刘又到另一家工商
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无效。()
关于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设备,价款为80万元。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汇票到期,丁企业委托银行收款时,才得知甲企业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
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的是()。
随机试题
按投资主体的性质不同划分,下列不属于我国上市公司股票的是
简述市场调查与预测学科产生的原因。
在人类,从精原细胞发育成精子,大致需要天数是
四神丸为济川煎为
某段土方填筑路基施工完成之后进行了压实度和弯沉值检测,压实度采用环刀法。弯沉采用贝克曼梁法。问题:1、弯沉测试除贝克曼梁法外还有哪些方法?2、压实度的检测方法还有哪些?其中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是什么?
登记“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户的依据有()。
有关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的准备工作的叙述,正确的是()。
“从1932年3月1日起,根据本法规定,一切输人联合王国的商品,除条文中规定的免除课税的商品外,一律课以相当于商品价值10%的关税。”对英国《进口税法》的颁布,理解错误的是()。
见过孙多慈的人曾描述她,“一个青年女学生,二十左右的年纪。白皙细嫩的脸庞,漆黑的双瞳、童式的短发,穿一身工装衣裤,秀美温文,笑时尤甜蜜可爱。”又说,“与之相对,_______、如饮醇醪,无人不觉她可爱。”多情徐悲鸿对这个“甜蜜可爱”的画坛才女_______
It’snormaltothinkofaconversationastakingplacebetweenpeoplewhoareinthesameroom,surroundedbythesamesetofp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