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诉讼程序巾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0-12-19  35

问题 关于我国诉讼程序巾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B、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的签名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C、民事诉讼中,基于意思自治原则,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
D、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A项说法正确。
B项,《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B项说法正确。
C项,《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C项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说法错误。
D项,《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D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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