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2014-07-21  38

问题 《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1)本条是对流质契约的禁止性规定。流质契约,又称流押契约、抵押物代偿条款或流抵契约,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抵押权人尚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约定。 (2)禁止流质契约的目的。最主要的立法宗旨就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避免使债务人因一时的急迫而蒙受重大的损失。一般而言,债务人借偾多在急迫困窘之时,债权人往往会利用这一机会,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以价值非常大的抵押物担保小额的债权,希望在债务人届期不能偿债时,获得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以求非分的利益,致使债务人遭受重大的损失。 (3)法律禁止流质契约,体现了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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