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学丙因殴打王亚蓬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王亚蓬为轻微伤。王亚蓬以公安局对李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王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李学丙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李学丙因殴打王亚蓬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王亚蓬为轻微伤。王亚蓬以公安局对李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王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李学丙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
2009-03-15
22
问题
李学丙因殴打王亚蓬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王亚蓬为轻微伤。王亚蓬以公安局对李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王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李学丙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直接变更公安局对李学丙的处罚决定
B、维持公安局对李学丙的原处罚决定
C、撤销公安局处罚
D、决定中止审理此案,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答案
8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刑诉解释》第51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所以本题应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u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河北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北京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北京某企业为逃避责任,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人证言,裁决申请人河北某公司赔偿被申请人损失的50万元。河北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知原仲裁机构重新仲裁。下列关于重新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山无棱公司因与天地合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同时裁决天地合公司应当向山无棱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共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某和乙某之间产生合同纠纷,一审法院判决甲某败诉,甲某上诉,但其在递交上诉状3日之后死亡。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但是李某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张某于2017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对票据变造效力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依照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无更改权人对票据上记载的下列事项予以变更而构成票据伪造的是()。
我国《证券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以下哪些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甲物业公司委托乙清洁公司清洁其管理的某住宅楼外墙,乙公司指派的员工丙因操作不当,致使清洁工具从高处掉落,砸中业主丁的汽车。丁的损害应由()。[2020年法硕(法学)真题]
随机试题
女性,18岁,1周来高热、恶心、呕吐,嗜睡,皮肤、巩膜黄染,肝区疼痛。ALT150U,胆红素35mg%,HB-sAg(+)。住院2天,出现肝臭,昏迷。因胃肠道广泛出血而死亡。符合肝穿组织的病理变化的是
A、HBsAgB、抗一HBsC、HBeAgD、抗一HBeE、抗一HBc乙肝病毒传染性减低的标志是()
哪些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
为了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度,在工业锅炉设计上,工程设计人员采用了两个安全阀的设计方案。这种设计理念属于()。
修订后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护、财务会计制度、合并分立制度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修改,增加了()等方面的规定。
的值是()。
毛泽东曾经说过,“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成了时局转换的枢纽”。这一“时局转换的枢纽”,主要体现在
设总体X的均值E(X)=μ,方差D(X)=σ2,(X1,X2,…,Xn)为取自X的一个简单随机样本,求的相关系数ρ(i≠j;i,j=1,2,…,n).
Inordertoearnmoneyforhisfamily,itisnecessaryforhimtogetajob.
Ballroomdancingusedtobeseenassomethingrather【T1】________thatoldpeoplemightdo.Forthepastfiveyearsthough,the【T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