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度取得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额6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18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52.5万元。则该企业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额为( )。

admin2011-02-19  33

问题 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度取得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额6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18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52.5万元。则该企业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额为(         )。

选项 A、59.40万元
B、198万元
C、204.90万元
D、257.40万元

答案C

解析 该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为(600+180)×33%=257.40(万元);该企业境内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限额为257.4×180/(600+180)=59.40(万元);该企业汇总时应纳所得税税额为257.40-52.5=20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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