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刑事诉讼中,依法不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
刑事诉讼中,依法不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
admin
2010-01-21
21
问题
刑事诉讼中,依法不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
选项
A、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B、发现新的证据
C、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以下几种:(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4)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选项B缺少“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条件,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r9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于2016年4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股权的10%,支付价款608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0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6年6月3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特殊财务分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公允价值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100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1500000元,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50000元。设备租入后,共发生安装调试费50000元,其中,从仓库领用材料1000
某套设备由X、Y、Z三个可独立使用的部件组成,已知X、Y、Z三个部件各自的入账价值和相应的预计使用年限,同时已知该设备的整体预计使用年限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拟购买某公司债券作为长期投资(打算持有至到期日),要求的必要收益率为6%。现有三家公司同时发行5年期,面值均为1000元的债券,其中: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8%,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债券发行价格为1041元;乙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8%,单利计
甲公司于2016年年初将其所拥有的一座桥梁收费权出租给A公司10年,10年后由甲公司收回收费权,一次性取得收入2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租赁期内,桥梁的维护由甲公司负责。则甲公司2016年该项业务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2013年1月,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13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5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
丁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决定,各年坏账计提比例均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8%。该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第一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50000元;第二年客户甲单位所欠20000元按规定确认为坏账,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950000元;第三年客户乙单位破产,所欠款项
甲公司自2018年2月1日起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2018年度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研究费用6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8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2019年4月2日该项专利技术获得成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1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每年1月1日为
随机试题
A.牙震荡B.冠折未露髓C.冠折露髓D.冠根折E.根折外伤致牙周膜轻度损伤称为()
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危害在于
患者,男性,54岁,劳累后感心悸。查脉搏,每隔1个正常搏动后出现2次过早的搏动。判断此脉律为
简易呼吸气囊的按压频率是
A.盐酸普萘洛尔B.氯贝丁酯C.硝苯地平D.甲基多巴E.卡托普利影响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的降压药是()。
某防波堤主体结构采用全袋装砂棱体斜坡堤结构形式,防波堤堤顶高程+4.50m,堤顶宽度6m,内外边坡均为1:1.5。外坡采用一层4t扭工字块护面,内坡采用300~400kg抛石护坡,外侧设置10m宽抛石护底。本工程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对本工程进行了质量
主合同解除后,其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相应解除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简述教学的特点。
群体是中学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个体社会化所必需的()。
Inordertoworkheretheforeignerneedsaworkpermit,whichmustbeapplied【C1】______byhisprospectiveemployer.Theprob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