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

admin2014-08-28  27

问题 清末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

选项 A、三级两审制
B、三级三审制
C、四级两审制
D、四级三审制

答案D

解析 清末的司法系统分为四级:大理院、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实行三审终审制,即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故选D项。注意:这里关于审级制度比较容易和其他历史时期实行的审级制度混淆,为了帮助考生复习,特在此将各时期的审级制度归纳如下:清末和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度;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度;工农民主政权实行四级两审制度;解放区人民法院体制完善后,实行三级三审制度;现政权为四级两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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