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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佩玉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拾走,并将其陈列于家,乙的朋友丙十分喜爱,乙遂将其以合理价款卖给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有佩玉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拾走,并将其陈列于家,乙的朋友丙十分喜爱,乙遂将其以合理价款卖给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4-06-10
29
问题
甲有佩玉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拾走,并将其陈列于家,乙的朋友丙十分喜爱,乙遂将其以合理价款卖给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佩玉属于无主物,乙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B、佩玉属于遗失物,如果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则无权要求丙返还佩玉
C、佩玉属于遗失物,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佩玉的所有权
D、佩玉属于遗失物,如果甲在2年后向丙提出返还佩玉的请求,丙也应当返还
答案
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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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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