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迁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迁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
admin
2019-10-31
19
问题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迁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可以向A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可以向B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可以向C区法院提起诉讼
D、由于乙住所地进行了变更,管辖协议因此无效
答案
A,B。
解析
考查协议管辖。《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案件中.依旧按照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即A区与B区人民法院。乙住所地的变更,不会影响管辖协议的内容与效力。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n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5月,某镇农民甲、乙、丙三人因平时关系较好,他们商量每人出资3万元创办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振东羽绒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困难,甲、乙、丙向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5月底,甲、乙、丙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振东羽绒加工厂的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关上市公司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些是不正确的?()
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开办的专门从事翻译工作的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提供的翻译服务存在严重过失,导致民事赔偿责任,从而出现亏损,负债达2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该企业的债权人并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则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关于甲承担责任与否的说法正确的是:(
张明个人出资开办一家塑料制品厂,聘用李某负责该厂日常事务的管理,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李某可以从事的行为有:()
我国某船舶在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过程中,由于船员驾驶船舶的过失造成托运人张某的货物全部灭失,托运人李某的货物部分损坏。其后,船舶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船长决定抛弃了赵某的货物。最终到达目的港时,船上只剩下托运人李某的货物。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具体包括:()
达能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并指定勤奋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那么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达能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些财产构成债务人财产?()
随机试题
下列古都建筑遗存位于西安的是()。
调配麻醉中药的处方应留存
患者,女,59岁。近月常感心悸心慌,自扪脉搏有间歇,坐卧不安,动则加剧,时有突然昏倒,汗出倦怠,面色苍白,四末欠温,舌淡苔白,脉象虚弱。其中医治法是
A.一度房室传导阻滞B.二度Ⅰ型房室传导阻滞C.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D.三度房室传导阻滞E.右束支传导阻滞听诊第一心音由强变弱见于
结算方式说法有误的项是()。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常被称为( ),这是由于其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感冒时吃东西没有滋味,主要是因为()。
【B1】【B14】
下面程序的功能是建立一个有3个结点的单循环链表,然后求各个结点数值域data中数据的和,请填空。#include<stdio.h>#include<stdlib.h>struc
WhileApplewascomingunderincreasingpressurefromlowercostPCclones,thecompany’sinitialresponsewastodevelopeven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