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斯达电子有限公司为海关C类管理企业,进口冷轧铁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一批用于加工成品出口,规格为直径18mm与13.9mm,分别位列B51055200188号手册备案料件第7、8项,入境货物通关单号为440130106008121,法定计量单位为kg

admin2010-02-27  34

问题 广州斯达电子有限公司为海关C类管理企业,进口冷轧铁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一批用于加工成品出口,规格为直径18mm与13.9mm,分别位列B51055200188号手册备案料件第7、8项,入境货物通关单号为440130106008121,法定计量单位为kg。

选项

答案(E):根据提单可知,该批货物是从基隆至广州在香港中转,因在香港发生商业交易,所以起运国(地区)应为中国香港,代码110。 (F):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对于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因此装货港应填香港。 (I):从提单中的“BUNDLE”可知,包装种类应填“捆”。 (Q):装箱单中已经给出“Country of Origin:TAIWAN”,因此应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或其代码“143”。 (T):该批货物为来料加工货物,“征免”栏应填“全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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