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2012年单选38)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2012年单选38)
admin
2014-02-18
18
问题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2012年单选38)
选项
A、按离婚处理
B、不予受理
C、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D、对于有子女的按离婚处理
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据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才受理;若无配偶者同居的,法院不予受理。故本题应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m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法学研究的价值分析与实证分析
试论法律的正义价值。
在现实生活中,曾发生过“许霆案”“孙伟铭案”(醉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受到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有人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多或少受到民意的影响,请基于司法的特点论述法治社会中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守法的根据与理由是什么?
论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如何理解恩格斯的以下论述:“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文用一个共同的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0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论述法治中国的意义。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
随机试题
适应(adaptation)
血液中最重要的吞噬细胞是【】
波尔山羊,7月龄左右,约2d前突然发病,主诉饮食欲、大便等均无明显异常,目光呆滞,常回头顾腹,尿量少,有尿淋漓,患羊时有排尿姿势,频频努责,且伴痛苦呻吟表现,但仅有少量尿滴状排出,后无尿,于是来就诊。该羊可能也发生
下列五种感染过程中最常见的是()
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宽800mm,混凝土垫层宽1000mm,厚200mm,施工时不需支设模板,土壤为Ⅱ类土,自然地坪标高为+0.30m,基础底面标高为-0.70m,基础总长为200m,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该基础人工挖土工程量为(
下列关于反摊薄条款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关于班主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问题。宋濂,字景濂,其先金华之潜溪人,至濂乃迁浦江。幼英敏强记,就学于闻人梦吉。通《五经》,复往从吴莱学。已,游柳贯、黄溍之门,两人皆亟逊濂,自谓弗如。元至正中,荐授翰林编修,以亲老辞不行,入龙门山著书。逾十余年,太祖取婺州,
子日:“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在VisualFoxPro中,有下列程序:*程序名:TEST.PRG*调用方法:DOTESTSETTALKOFFPRIVATEX,YX="VisualFoxPro"Y="二级"DOSU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