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姜某、童某盗窃文物案的审理过程中,对姜某和童某在案发之前的网上聊天记录,应重点审查下列哪些内容?( )

admin2016-01-15  26

问题 在姜某、童某盗窃文物案的审理过程中,对姜某和童某在案发之前的网上聊天记录,应重点审查下列哪些内容?(     )

选项 A、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B、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
C、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D、该网上聊天记录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高法解释》第93条的规定,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2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2)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3)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4)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上述四个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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