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基金收益分配安排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9-12-13  23

问题 下列关于基金收益分配安排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公司型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灵活性相对较低
B、合伙型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灵活性相对较低
C、合伙型基金在基金层面不缴纳所得税
D、契约型基金的契约属性、收益分配安排均可通过契约约定

答案B

解析 公司型基金分配时为“先税后分”,即按年度缴纳公司所得税之后,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分配,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灵活性相对较低;同时,公司型基金的税后利润分配,如严格按照《公司法》,需在亏损弥补(如适用)和提取公积金(如适用)之后,分配顺序的灵活性也相对较低。选项A说法正确。合伙型基金的分配为“先分后税”,即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分别缴纳所得税,在基金层面不缴纳所得税。在实务中,合伙型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时点和顺序可在更大自由度内进行适应性安排。选项B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契约型基金的契约属性、收益分配安排均可通过契约约定,但在实务中相关约定同样需参照现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引的要求。选项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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