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之法

admin2017-04-05  132

问题 输籍之法

选项

答案隋朝推行的划分户等和纳税标准的措施。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采纳宰相高颍的建议,实行输籍定样。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各州县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于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他们,向官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此制度使国家增加了财政收人,扩大了力役来源,豪强地主的势力遭到极大削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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